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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民日报海外版12月8日讯(记者郑元洲)12月8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四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医疗器械准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截至目前,“港澳药械互联互通”指定医疗机构已达71家,批准引进和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140种,惠及约1.7万名患者。按照“港澳药品器械互联互通”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临床紧急使用药品经广东省批准在港澳地区销售的医疗器械,以及港澳地区公立医院已采购并使用并正在进行临床应用的紧急临床使用医疗器械。据介绍,今年8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启动了“港澳医疗设备准入”第四期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程序,组织对第一期、第三期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进一步确定27家医院为第四期定点医院,44家医院通过资格审查,1家医院因停业而被移出定点医院名单。新增接收单位包括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等。雅阁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通知,县级以上各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继续深化与港澳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加强港澳药品器械临床研究和进口申报,持续完善“港澳药品器械通”相关制度,确保港澳进口药品器械仅用于本医疗机构特定医疗用途,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据了解,广东省将于2021年正式实施“港澳药品装备联动”操作,并公布三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e部分:2021年8月、2023年2月和2024年9月。